[问答] 1973年1200元人民币是多大一笔钱?能买多少东西?
近日,媒体纷纷报道一位厦门的大姐在44年前存1200元,如今成功在银行用老存单取出2684.04元。陈大姐手中的老存单,记载着存款时间为1973年,落款盖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支行灌口营业所”的蓝色印章。
人行多次储蓄管理制度变革、至少16次的利率调整,还要考虑到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多次变化。陈女士这张存单经过多方计算确认,在支取日这笔存单本息合计为2684.04元,其中利息1484.04元。 本金加利息似乎翻了倍。但中老年网友们纷纷议论,这1200元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啊!有这么多钱,相当于现在人们存了几十万甚至100万啊?
上世纪70年代,普通职工工资每月20——40多元钱。当年,好一点的大米约1角3分钱1斤,猪肉7角钱1斤。所以,陈大姐这1200元,在当年堪称一笔“巨款”。有人提出,“甚至可以盖两栋楼房”。
当年家里若有12口人,一天只需要1元钱左右的伙食费。 44年后1200元的利息终究敌不过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如今,这2600多元只相当于一名基层工人一个月的收入。
当年,一根冰棍3分钱,奶油冰棍5分钱。
上世纪70年代,副食供应不像现在那么丰富,但人们也没有“三高”,蔬菜、水果都是绿色有机的。
人民币一、两分钱也能买到东西。
那时,谈恋爱看场电影,电影票也就一两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