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因拖欠合同款 微梦传媒起诉乐视网子公司
4日消息,微梦传媒今天发布涉及诉讼公告称,因未支付营销传播款项,公司起诉霍尔果斯乐视新生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请求乐视新生代偿还款项(含逾期违约金)183.4万元。根据工商信息显示,乐视新生代为乐视网全资子公司。
公告内容显示,2016年9月1日,原告北京微梦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霍尔果斯乐视新生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乐视会员-〈整垮前女友〉内容营销传播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整垮前女友”项目传播规划与执行服务。协议签订后,原告积极开展社会化媒体推广等工作,截至2016年11月6日,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并收到被告项目负责人关于传播工作执行完毕的邮件确认。2017年12月13日被告收到了原告寄送的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原告多次催讨,时至今日,被告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2016年10月25日,原告北京微梦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霍尔果斯乐视新生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乐视影视会员-〈爵迹〉内容营销传播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爵迹”项目传播规划与执行服务。截至2017年3月17日,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并收到被告项目负责人关于传播工作执行完毕的邮件确认。2017年3月7日,原告向被告寄送了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原告多次催讨,时至今日,被告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霍尔果斯乐视新生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拖欠的《乐视会员-〈整垮前女友〉》项目营销传播服务费用人民币814,000.00元以及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9,930.80元(暂计至2018年3月14日,每迟延一日支付当期服务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当期服务费用的10%,共计人民 币823,930.80元。
此外,原告还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霍尔果斯乐视新生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拖欠的《乐视影视会员-〈爵迹〉》项目营销传播服务费用人民币948,000.00元,以及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62,947.20元。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